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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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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毕业生】2024年1月预计毕业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相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3-09-06 14:00:53  浏览:

根据《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要求,并结合本学期的具体情况,现将毕业班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。

1、预计于2024年1月毕业的研究生办理提前毕业、延长学习年限、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截止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,员工向院系提交材料,院系审核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。2023年1130日以后研究生院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的学籍异动手续。

特别注意:集团学籍异动受理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0日。

2、申请学籍异动者,须登陆集团“校内门户”,点击“信息服务”→在搜索框中搜索“研究生院”→点击“研究生院业务”→在“培养办学籍”栏目中找到“填写学籍异动申请” → 选择异动类型 → 确定并填写相关信息 →提交申请 → 打印审批表 → 按顺序办理各项签字、盖章 → 将异动审批表交至集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。

4、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:

(1)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、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,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,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。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,一般不予批准延期。

(2)延长期间需缴纳学费,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,每学年人民币5000元。

(3)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,还应参照《集团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》等奖助办相关文件。

(4)住房等其它事宜参照公司相关规定。

(5)已经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,不能再申请提前毕业;已经办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,不能再申请延期。异动审批生效后,无法撤销。
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
2023年9月